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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不說,拿著閃亮亮、Bling Bling的鑽筆寫字,
真的讓人感到好『虛榮』呀~ 水鑽的重量讓鑽筆更有份量!
這組草莓是粉紅色系裡令我滿意的配色之一‧‧‧‧‧
平底水晶鑽的顏色說來真的不多
常用的又偏只有那幾色, 想要調配出令人驚喜開心的配色真的有難度,
常常都得靠那『來去匆匆』的靈感!
胚筆是用『無印良品』的中性膠水筆 高約14.3公分,
比一般市售的鑽筆(約8公分)還多了2/3的高度,
當然,鑽也就相對用的多了,
每支筆的鑽(SS10)要用掉500~600顆,
一大包水鑽,貼沒幾支就沒了,
真是吃錢的怪物!
不過諸多怨言總在完成後就因為那閃亮到快刺瞎眼的虛華而消失!
會選『無印良品』的中性膠水筆,
則是看中那筆直優雅的身形及好寫、可更換筆芯的實用性。
說真的,不好寫的筆,再貴我也不想買!
不好寫的筆,根本不會想拿出來寫!
我覺得,再怎麼昂貴的作品,要是不符合其最基本、最基礎的功能性,
那它的價值就沒那麼高了~
我是實用主義者~
所以,身為筆,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要『好寫』。
至於不好寫的筆,就送給仇人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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